法律案例
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: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管辖条款不约束用户间交易
消费者在淘宝平台与商家发生购物合同纠纷,商家依据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》中的管辖条款提出管辖权异议。法院裁定,该协议中关于平台服务的管辖约定,不能约束用户之间的商品交易纠纷。收货地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,消费者有权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。
拼多多名誉权纠纷案:网络转载言论侵权的法律边界
本案中,用户因转载并修改标题,发布“极限挑战停播因拼多多”等未经证实内容,被法院认定构成名誉侵权。判决明确,网络大V影响力越大、注意义务越高,转载不能免除核实责任,随意发布不实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饿了么商户账户余额未退引纠纷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
商户因网络订餐平台店铺关闭后账户余额未退提起诉讼,法院认定平台在诉讼期间已退款,商户继续主张退款无依据,且精神损失费等诉求缺乏法律支持,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
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,通过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缴费,并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,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缓冲期。政策旨在稳住企业这一就业主体,同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,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,有力对冲疫情对就业的影响。
网络造谣传谣引发公共秩序混乱,法律如何定性寻衅滋事罪
通过网络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,不仅扰乱公共秩序,更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本案被告人因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并煽动聚集,造成当地社会秩序严重混乱,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判决明确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,造谣传谣行为将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