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定金是不是属于合同款
定金不属于合同款。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,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,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。当合同履行时,定金可抵作价款或者收回;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而合同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,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对价。定金与合同款的性质和功能不同。定金主要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,具有惩罚性;合同款则是合同交易的正常价款支付。两者在合同中的地位、支付目的、处理方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,不能将定金简单等同于合同款。

二、不解除合同能否退定金

一般情况下,不解除合同退定金存在一定难度。定金的设立旨在担保合同的履行。若收受定金方不存在违约行为,交付定金方要求退还定金,通常不会得到支持。

不过,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形,即便不解除合同也可能退定金。例如,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能无过错,交付定金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。或者合同存在重大误解、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,在合同被撤销前,交付定金方也可尝试主张退还定金。另外,如果收受定金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,交付定金方也有理由要求退还定金。
但无论是哪种情况,交付定金方都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,证明存在符合退定金的法定事由。若无法有效举证,仅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为由要求退定金,往往难以得到法律支持。
三、没有收定金合同生效吗
一般情况下,没有收受定金不影响合同生效。合同生效要件主要包括: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;意思表示真实;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定金只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,并非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。
如果合同约定了定金条款,一方未实际交付定金,可能影响该定金条款的效力,但不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。若合同中其他生效要件均满足,合同依然可以生效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。例如,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虽未约定定金,但对房屋基本情况、价格、付款方式等条款协商一致,且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,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。

不过,在一些特殊合同中,定金的交付可能与合同生效存在关联。比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,那么未交付定金时合同就不生效。所以,判断合同是否生效需综合考量合同的具体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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